正义喵
发起集体投诉
03-17 12:31:29
我在微店商家大喜鱼干铺购买预售痛包,约定2026年1月初发货,到期不发。2026年1月9日,商家通过微博平台单方面发布更换生产厂家合同、限定退款时间,未在购买平台微店告知我本人。2026年3月申请退款,我未收到货不影响二次销售,商家多次以“已制作”为由无理拒退,微店平台驳回合理退款申请。商家行为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属于预收款违约、拒不退款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。 大喜鱼干铺微店上传的营业执照地址:福州市鼓楼区华林横巷13号三座,根据我的实地走访,这就是一个非常老旧居民小区。同时也跟物业保安多方打听了一下,并没有营业执照上的(王茂丽)这个人,也没有(翁丽琼)这个人。商家随便拿了一个地址进行注册,营业执照信息造假并拒绝退款,这种情况下微店平台仍然偏袒商家,让我解除投诉,侵犯我的知情权等各项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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