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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大排档收8个月大婴儿茶位费 商家:已致歉并退还餐费,当地消委会:未告知可拒付!

光明网2025.09.16 09:59

近日,一则“茶位费刺客”事件引发广泛关注。9月15日,经视直播记者联系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及律师,双方均表示若未事先告知便收取茶位费,则属不合理,消费者可拒付。

视频中,一位消费者黄女士(化名)反映,他们一行13人,其中有5个小孩(包含两名婴儿),在广东某海鲜大排档总共消费了3525.2元。查看账单时,她发现大排档收取了13份茶位费。她质疑:八个月大的婴儿既未使用碗筷,也未饮用茶水,为何还要收费呢?账单显示,餐具共13份,单价3元,总计39元。

对此,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回应称:“广东这边有饮茶习俗,大多数餐饮企业提供消毒碗筷和茶水服务,因此茶位费一直普遍存在。”但她同时强调,尽管能够收取茶水费,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在收取茶水费之前应当告知消费者。“若未提前告知,收费不合理,消费者可拒付。”

该工作人员还指出,即便商家已提前明确告知会收取茶位费,未享受服务的婴幼儿也不应被收取茶水费。“小孩如果没有用,应该可以协商,可以退。可以让他把两个小孩的费用退掉。”工作人员建议,消费者如果碰到类似情况,可以与商家协商,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。

上海邦信阳(武汉)律师事务所罗胜律师也表示:“茶位费应在菜单、店内醒目位置公示或提前主动告知。未告知即可视作不合理收费,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。”他还补充,“即便商家尽到告知义务,对完全没有消费能力的婴儿按人头收费,仍属不合理行为。”

另据黑猫投诉称,此事曝光后,商家立即联系了黄女士(化名),向其致歉,并按照市场价退还了餐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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